培养学位
当前位置: 本站首页 >> 培养学位 >> 学位管理 >> 正文

2022级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3-11-13  发布作者:培养学位科  点击数:

 

各学院:

按照《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管理办法》(桂理工研〔201712号)规定,为规范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,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水平,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,现对2022级硕士、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做具体要求,请各学院按照要求做好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。具体事项如下:

一、研究生申请开题

    研究生在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系统(以下简称“系统”)——学位——开题报告申请与查询页面,填写开题相关信息,并上传开题报告附件(各类研究生的开题报告模板在本通知附件下载),点击保存,确认无误后提交并通知导师审核。

二、导师审核开题报告

    导师登陆系统——学位管理——开题报告信息审核页面,按照查询条件筛选出学生。点击“查看并审核”,填写对论文选题的简要介绍及意见,并给出是否同意开题的意见。导师审核同意开题的学生,才能进入开题分组。

研究生在系统下载并打印开题报告简况表(一式两份,双面打印),交给导师签字后,交到开题考核小组秘书处。

三、学院安排开题报告会

各学院开题小组秘书在系统内填报开题报告会安排,系统操作详见附件。开题报告会要求在20241月底前完成。

   学生在开题报告申请与查询页面能查看开题报告会安排,参加开题。

四、开题报告成绩认定

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成绩以合格、不合格评判,开题秘书在开题时,在系统录入并提交考核小组评议意见和开题成绩,打印出开题报告评审表,给开题委员签字。

五、学院审核并上报开题报告成绩

各学院开题小组秘书将开题报告评审表交到学院后,学院在开题报告审核页面,查看并审核确认各开题小组提交的结果,并给出开题通过或开题不通过的最终结论后,开题成绩上报完成,开题流程结束。

开题报告通过者可继续进入论文工作阶段,开题报告不通过者须根据考核小组意见在导师指导下进行修改,并在1-2个月内重新进行开题,重新开题的程序与第一次相同。重新开题后仍不合格者,推迟到下一学年再次开题,学位论文答辩时间同时顺延,如果再次申请开题仍未通过者,作结业处理。

    六、开题报告材料存档

学生开题报告简况表和开题报告评审表合并为一套材料,一式两份分别存入学生个人档案和学校档案室。

开题报告内容撰写等其他要求详见《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管理办法》。

研究生院

20231113

 


单位代码:10596 地址:桂林市建干路12号 邮箱:yjsb@glut.edu.cn