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属各单位(部门):
根据《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广西高等教育(研究生)自治区级教学成果等次评定工作的通知》(桂教研〔2023〕2号)文件要求,在学院推荐的基础上,经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评审和报学校同意,共评出2023年校级研究生教学成果奖9项(其中特等奖2项,一等奖3项,二等奖4项,详见附件)。同时,拟将评审结果排序前5位的成果推荐申报为2023年广西高等教育(研究生)自治区级教学成果等次评定。
具体名单现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5天,时间从2023年7月22日起至2023年7月26日止。
如对上述评审结果有异议,请于2023年7月26日前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向纪委或研究生院反映,联系电话及邮箱:8989709、jiwei@glut.edu.cn(纪委),5891722、yjsb@glut.edu.cn(研究生院),不署真实姓名的,不予受理。
研究生院
2023年7月22日